GB/T 12579-2002 润滑油泡沫特性测定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润滑油在中等温度下泡沫特性的方法。

证据说明:本页内容依据起源标物库内该标准原文整理(标注「〔待核〕」处为 〔原文不清〕),个别数值与现行状态请以标准原页和产品证书为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润滑油在中等温度下泡沫特性的方法。适用于加或未加用以改善或遏止形成稳定泡沫倾向的添加剂的润滑油。 注(1.1):在高速齿轮、大容积泵送和飞溅润滑系统中,润滑油生成泡沫的倾向是一个严重的问题,由此引起的不良润滑、气穴现象和润滑剂的溢流损失都会导致机械故障。本方法在选择适应这些润滑系统的油品方面是有价值的。用于描述润滑油泡沫倾向性和(或)稳定性的数值是以实验为依据的。 1.2 本标准涉及到某些有危险性的材料、操作和设备,但是并未对所有的安全问题提出建议。因此,用户在使用本标准之前应建立适当的安全和保护措施,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不适用范围:现有资料未提供。

方法原理

方法概要:试样在 24 ℃时,用恒定流速的空气吹气 5 min,然后静止 10 min。在每个周期结束时,分别测定试样中泡沫的体积。取第二份试样,在 93.5 ℃下进行试验,当泡沫消失后,再在 24 ℃下进行重复试验。

主要仪器

泡沫试验设备:见图 1,包括下列配件。 5.1.1 量筒:容量 1 000 mL,最小分度为 10 mL,从量筒内底部到 1 000 mL 刻度线距离为 335 mm~385 mm。圆口,如果切割,需要经过精细抛光。注:当量筒带有倾倒嘴时,割掉其倾倒嘴部分,使其顶口呈圆形。 5.1.2 塞子:由橡胶或其他合适的材料制成,与上述量筒的圆形顶口相匹配。塞子中心应有两个圆孔,一个插进气管,一个插出气管。 5.1.3 扩散头:由烧结的结晶状氧化铝制成的砂芯球,直径为 25.4 mm;或是由烧结的 5 μm 多孔不锈钢制成的圆柱形。当按附录 A 规定的方法测量时,应符合下述要求: 最大孔径:不大于 80 μm 渗透率:3 000 mL/min~6 000 mL/min 注:如图 2 所示用任意便利的方法将扩散头接在进气管上。 5.2 试验浴:其尺寸足以使量筒浸没至 900 mL 刻线处,并能使浴温维持在规定温度±0.5 ℃。浴和浴液应透明,以便读取浸入的量筒。 注 1:直径约 300 mm、高约 450 mm 硬硅玻璃缸可满足使用要求。〔原文不清〕) 注 2:93.5 ℃浴应放在一个足够大的透明容器内,以防破裂。 5.3 空气源:从空气源通过气体扩散头的空气流量能保持在 94 mL/min±5 mL/min。空气还须通过一个高为 300 mm 的干燥塔,干燥塔应依次按下述步骤填充:在干燥塔的收口处以上依次放 20 mm 的脱脂棉、110 mm 的干燥剂、40 mm 的变色硅胶、30 mm 的干燥剂、20 mm 的脱脂棉。当变色硅胶开始变色时,则必须重新填充干燥塔。 注:已干燥到露点 −60 ℃或更低,且经检验(有检验合格证)不含烃的空气,不必通过干燥塔。 5.4 流量计:能够测量流量为 94 mL/min±5 mL/min。 注:采用压差型流量计时,其中 U 型管两臂之间的毛细管直径约为 0.4 mm,高 16 mm,使用邻苯二甲酸丁酯做填充液较为合适(见图 1)。〔原文不清〕) 5.5 体积测量装置:在流速为 94 mL/min 时,能精确测量约 470 mL 的气体体积。 注:可选用经校准的、分度值为 0.01 L 的湿式气体流量计。 5.6 计时器:电子或手工的,分度值和精度均为 1 s 或更高。 5.7 温度计:水银式玻璃温度计,符合附录 B 的规格要求,或者选用全浸式,测量范围为 0 ℃~50 ℃和 50 ℃~100 ℃,最小分度值为 0.1 ℃的温度计。 附录 A 仪器(气体扩散头最大孔径和渗透率的测定): A2.1 空气源:能提供清洁、干燥空气的可调气源。 A2.2 液体压差计:U 形管型,用水作液体,有足够的长度,至少能显示 800 mm 压力差,或经校正的至少精度相当的压力计。 A2.3 量筒:250 mL,有足够高度使扩散头浸入 100 mm 深。 A2.4 气体体积测量仪:用于测量气体体积,至少能测量流速为 6 000 mL/min。不应使用背压式流量计。 A2.5 吸滤瓶:瓶口要大得足以放进扩散头,并有一支臂。且应装有带一个孔的橡皮塞,供插进气管。

试剂与标准物质

试剂 6.1.1 正庚烷:分析纯。 6.1.2 丙酮:分析纯。 6.1.3 甲苯:分析纯。 6.1.4 异丙醇:分析纯。 6.1.5 水:符合 GB/T 6682 中三级水要求。 6.1.6 邻苯二甲酸丁酯:分析纯,用于压差式流量计。〔原文不清〕) 6.2 材料 6.2.1 清洗剂:非离子型,能溶于水。 6.2.2 干燥剂:变色硅胶、脱水硅胶或其他合适的材料。 配制方法:现有资料未提供。

关键条件

试验温度:程序Ⅰ 24 ℃;程序Ⅱ 93.5 ℃;程序Ⅲ 先 93.5 ℃后冷却至 24 ℃。 空气流速:94 mL/min±5 mL/min。 吹气时间:5 min±3 s。 静止时间:10 min±10 s。 通过系统的空气总体积:470 mL±25 mL。 浴温允差:规定温度±0.5 ℃。 8.3 中油温达到 93 ℃±1 ℃时插入扩散头及进气管。 8.1 试样加热至 49 ℃±3 ℃,并使之冷却到 24 ℃±3 ℃。 8.5.1 选择步骤 A:试样温度 18 ℃~32 ℃,搅拌后使油温达到 24 ℃±3 ℃。

计算与结果

泡沫体积读数:精确至 5 mL(ISO 6247:1998 中规定泡沫体积读数精确到 10 mL;本标准中规定泡沫体积读数精确到 5 mL)。 报告结果精确到 5 mL,表示为“泡沫倾向”(在吹气周期结束时的泡沫体积 mL)和(或)“泡沫稳定性”(在静止周期结束时的泡沫体积 mL)。每个结果要注明程序号以及试样是直接测定还是经过搅拌(选择步骤 A)后测定的。 当泡沫或气泡层没有完全覆盖油的表面,且可见到片状或“眼睛”状的清晰油品时,报告泡沫体积为“0 mL”。 附录 A 最大孔径计算公式: Ds = 29 225 / (p − 100) ………………(A1) Dm = 8 930 / (p − 80) ………………(A2) 式中: Ds—非金属扩散头的最大孔径,μm; Dm—金属扩散头的最大孔径,μm; p—液体压差计两臂水面之差,mm。 精密度计算公式: 重复性: r(程序Ⅰ和程序Ⅲ)= 10 + 0.22X ………………(1) r(程序Ⅱ)= 15 + 0.33X ………………(2) 再现性: R(程序Ⅰ和程序Ⅲ)= 15 + 0.45X ………………(3) R(程序Ⅱ)= 35 + 1.01X ………………(4) 式中:X—两个测定结果的平均值,mL。

质量控制

按下述规定判断结果的可靠性(95% 置信水平)。 本标准的精密度在 10.1 条和 10.2 条中给出,并示于图 3 和图 4 中。对于选择步骤 A,尚未制定出精密度。 10.1 重复性(r):同一操作者使用同一仪器,在恒定的试验条件下,对同一试样重复测定的两个试验结果之差不能超过式(1)和式(2)的值。 r(程序Ⅰ和程序Ⅲ)= 10 + 0.22X ………………(1) r(程序Ⅱ)= 15 + 0.33X ………………(2) 式中:X—两个测定结果的平均值,mL。 10.2 再现性(R):不同的操作者,在不同的实验室对同一试样得到的两个独立的试验结果之差不能超过式(3)和式(4)的值。 R(程序Ⅰ和程序Ⅲ)= 15 + 0.45X ………………(3) R(程序Ⅱ)= 35 + 1.01X ………………(4) 式中:X—两个测定结果的平均值,mL。

引用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ISO 6247:1998《石油产品—润滑油泡沫特性测定法》(等效采用) 注:下列标准包括的条文通过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一部分。除非在标准中另有明确规定,下列引用标准应是现行有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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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说明

〔待核〕和〔原文不清〕标明仍需核对标准原文的具体位置,并不表示已经核实。请勿将这些数值或步骤直接用于作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