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30-2008 航空燃料冰点测定法
本标准规定了喷气燃料和航空活塞式发动机燃料冰点的测定方法,低于冰点时航空燃料中会有固态烃类结晶形成。
证据说明:本页内容依据起源标物库内该标准原文整理(标注「〔待核〕」处为 〔原文不清〕),个别数值与现行状态请以标准原页和产品证书为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喷气燃料和航空活塞式发动机燃料冰点的测定方法,低于冰点时航空燃料中会有固态烃类结晶形成。 注:本标准精密度验证不包括航空活塞式发动机燃料。 1.2 本标准采用国际单位制[SI]单位。 1.3 本标准使用中可能涉及到有危险的材料、操作和设备。本标准并未对与此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都提出建议,用户在使用本标准前有责任制定相应的安全和保护措施,并明确其受限制的适用范围。
方法原理
冰点 freezing point:在规定的条件下,航空燃料经过冷却形成固态烃类结晶,然后使燃料升温,当烃类结晶消失时的最低温度即为航空燃料的冰点。 4.1 航空燃料的冰点是保证燃料中不出现固态烃类结晶的最低温度。若在飞机燃料系统中存在此类晶体,将会阻碍燃料通过过滤器。因飞机油箱中燃料的温度在飞行期间通常会降低,降低幅度取决于飞行速度、高度和飞行持续时间。所以燃料的冰点必须永远低于油箱的最低操作温度。 4.2 冰点是 GB 1787 和 GB 6537 等产品标准中的一项技术指标。
主要仪器
双壁玻璃试管:一个双壁没有镀银的容器,类似于杜瓦瓶,在内外管之间的空间充满干燥的常压氮气或空气。管口用装有温度计和防潮管(或压帽)的塞子塞住,搅拌器通过此防潮管(见图 1)。尺寸(图 1):外管外径 30.0 mm±0.7 mm,壁厚 1.90 mm±0.30 mm;内管内径 18.7 mm±1.1 mm,壁厚 1.68 mm±0.35 mm;内外管之间的空间处于常压状态;最小长度 280 mm(〔待核〕(〔原文不清〕),原文标注为“圾小 280”)。 5.2 防潮管:见图 2,以防止湿气凝结。也可选用如图 3 所示的压帽。图 2 尺寸:外径 φ12、φ5,长度 100.0 mm、10.0 mm,玻璃壁厚 1 mm±0.1 mm;内装玻璃毛、脱水剂(硅胶),注:盖住顶部,以防硅胶损失。 5.3 搅拌器:直径为 1.6 mm 的黄铜棒,下端弯成平滑的三圈螺旋状。注:搅拌器可以使用机械搅拌装置。 5.4 真空保温瓶:不镀银的真空保温瓶,最小尺寸见图 1,应能够盛放足够量的冷却剂,以使双壁玻璃试管浸入到规定的深度。警告—有内爆的危险。图 1 标注:内径最小 70 mm。 5.5 温度计:全浸式,温度范围 −80°C~+20°C。符合 GB/T 514 中 GB-38 号温度计的规格要求。注:此温度计的准确度,按照温度计检定方法进行检定,检定点温度为 0°C、−40°C、−60°C 和 −75°C(〔待核〕(〔原文不清〕),原文为“0°C、 40C、 60CC和 75°CC”)。 5.6 压帽:在低温试验时,为防止湿气凝结,可以安装如图 3 所示压帽。压帽紧密地插入软木塞内,用脱脂棉填充黄铜管和搅拌器之间的空间。图 3 尺寸:φ8、钻孔 φ2.4、13、滚花、M5 螺纹、10、27、钻孔 φ2.4、φ6。
试剂与标准物质
丙酮:若在蒸发干后不留下残渣,可用化学纯丙酮作冷却剂。警告—易燃。 6.2 乙醇:用工业或化学纯无水乙醇作冷却剂。警告—易燃。 6.3 异丙醇:用工业或化学纯的无水异丙醇作冷却剂。警告—易燃。 6.4 干冰:用干冰作冷却剂。警告—极冷,−78°C。二氧化碳(固体)所释放的气体,可以引起窒息,与皮肤接触会引起灼伤、冻伤。 6.5 液氮:当冰点低于 −65°C 时,可用工业或化学纯液氮作冷却剂。警告—极冷,−196°C。液氮所释放的气体,可以引起窒息,与皮肤接触会引起灼伤、冻伤。 其他材料:脱脂棉(见 5.6,用于填充黄铜管和搅拌器之间的空间);干燥的常压氮气或空气(见 5.1,充满双壁玻璃试管内外管之间空间)。
关键条件
搅拌速度:1(次/s)~1.5(次/s),上下移动搅拌器(见 8.3)。 温度计感温泡位置:距离双壁玻璃试管底部 10 mm~15 mm,位于试管中心,不触壁(见 8.1)。 试样液面位置:应在冷却剂液面下约 15 mm~20 mm 处(见 8.2)。 冷却剂:丙酮、乙醇或异丙醇;对燃料冰点低于 −65°C 的试样,液氮也可以替代干冰用作冷却剂;也可以使用机械制冷(见 8.2 注)。 观察条件:本试验要求实验室里光线明亮(见 8.1 注 2)。 双壁玻璃试管移出观察时间:不超过 10 s(见 8.3 注 1)。
计算与结果
第 8 章中所测定的冰点观察值,应按 5.5 条的注所述检定温度计的相应校正值来进行修正。 如果冰点观察值在两个校正温度之间,使用线性内插法进行校正。 报告校正后的结晶消失温度,精确到 0.5°C,作为试样的冰点。 计算公式:现有资料未提供。
质量控制
按下述规则判断试验结果的可靠性(95% 置信水平)。 10.1 重复性(r):在同一实验室,同一操作者,使用同一仪器,对同一试样测得的两个试验结果之差不应大于 1.5°C。 10.2 再现性(R):不同实验室的不同操作者,使用不同仪器,对同一试样测得的两个试验结果之差不应大于 2.5°C。 10.3 偏差:因为没有已知冰点的烃类混合物可以用来模拟航空燃料,故无法确定偏差。
引用文件
GB/T 514 石油产品试验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技术条件 GB 1787 航空活塞式发动机燃料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 4756—1998,eqv ISO 3170:1988) GB 6537 3号喷气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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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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