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0518-2014 液化石油气中可溶性残留物的测定 高温气相色谱法

适用于测定液化石油气(LPG)中可溶性残留物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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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测定液化石油气(LPG)中可溶性残留物含量。 测定范围:40 mg/kg~100 mg/kg;残留物含量更高时可通过调整试样量来控制。 注(原文):残留物含量在 40 mg/kg~100 mg/kg 范围外的也可使用本标准测定,但精密度在 20 mg/kg~100 mg/kg 范围之外未进行考察,适用性未经验证。 不适用:固体样品及高分子聚合物(>1000 g/mol)的测定。 方法概要(范围节表述):将试样在环境温度下挥发,在 105 °C 烘干后,用气相色谱进行检测。

方法原理

将玻璃锥形瓶置于装有异丙醇和干冰的冷浴中冷却,从样品罐中将 LPG 试样(50 g~75 g 左右)以液态形式转移至冷却的玻璃锥形瓶中。试样自然蒸发,蒸发结束后置于 105 °C 烘箱内 1 h。冷却后用含有内标物的二硫化碳溶液对残留物进行稀释,稀释后的混合物通过气相色谱仪分析,通过内标法进行定量计算。

主要仪器

样品罐:总质量在称量天平量程范围内;不锈钢材质优先,带有两个无油的不锈钢阀,与 SH/T 0233 中论述一致。 6.2 冷浴:0.5 L~2 L 的杜瓦瓶或保温桶,装入适当冷却液体(如异丙醇和干冰混合液),以获得 −60 °C 以下低温。 6.3 取样装置:见附录 B。 6.4 称量天平:最大量程根据样品罐质量确定(例如 16 kg、30 kg),精度为 1 g 或更小。 6.5 分析天平:精度为 0.1 mg 或更小。 6.6 排气管线:外径 1.6 mm 不锈钢钢管,长 15 cm,见 B.2。 6.7 玻璃锥形瓶:100 mL~150 mL 带旋盖玻璃锥形瓶;或带聚四氟乙烯塞的 100 mL~150 mL 具塞玻璃锥形瓶。 6.8 隔垫:聚四氟乙烯(PTFE)-硅橡胶材质,用于旋盖玻璃锥形瓶。 6.9 实验室手套:PVC 材质,不带滑石粉。 6.10 气相色谱仪:配置自动进样器及积分仪。 6.11 毛细管色谱柱:弱极性高温毛细柱(如固定液为 5% 苯基聚氧硅烷,内径 0.53 mm,膜厚 0.15 μm,长度 10 m)。 6.12 烘箱:可将温度控制在 105 °C,精度为 ±1 °C;注:烘箱使用条件为自然对流。

试剂与标准物质

异丙醇:分析纯。 5.2 干冰:固态,用于冷却。 5.3 二硫化碳:分析纯(含量不小于 99.9%)。 5.4 正辛烷:分析纯(含量不小于 99.9%)。 5.5 戊烷:分析纯(含量不小于 99.5%)。 5.6 氦气:含量大于 99.999%。 5.7 氢气:含量大于 99.999%。 5.8 空气:含量大于 99.999%。 溶液 A 配制(8.4.2):40 mg(精确到 0.1 mg)正辛烷稀释到 100 g 二硫化碳中。

关键条件

表1 试验条件: 载气:氦气,流速 4 mL/min 进样口:类型 不分流,温度 380 °C 进样器:自动,进样量 2 μL 检测器:FID,温度 400 °C 信号:氢气流速 30 mL/min,空气流速 350 mL/min,尾吹气流速 30 mL/min 柱箱温度:方式 补偿;起始温度 10 °C 保持 1 min;最后温度 400 °C;升温速率 15 °C/min

计算与结果

可溶性蒸发残留物含量(ER)以 mg/kg 表示,按式(1)计算: ER = [(Sₓ − S₀) × Cᵢ × 1000 × Mₐ] / (Sᵢ × m) ……(1) 式中: Sₓ:残留物测试试验色谱图中表示 n-C? 到分析物结束之间峰的积分面积; S₀:空白试验色谱图中 n-C? 到分析物结束之间峰的积分面积; Cᵢ:溶液 A 中内标物正辛烷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克(mg/g); Mₐ:溶液 A 用来溶解可溶性蒸发残留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Sᵢ:内标物的峰面积; m:LPG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注:原文公式中符号下标 〔原文不清〕存在噪声,Sₓ/S₀/Cᵢ/Mₐ/Sᵢ 的对应关系按原文文字说明整理;n-C 下标碳数〔待核〕(〔原文不清〕)。)

质量控制

概述:精密度验证范围是 20 mg/kg~100 mg/kg,由实验室间试验结果按 ISO 4259 方法经统计分析确定(95% 置信水平)。 11.2 重复性(r):同一实验室同一操作者,使用同一台仪器,对同一试样进行试验,两个重复试验结果之差不应超过表2计算值和表3典型值。 表2:r = 0.054X + 3.51(X 为两个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单位 mg/kg) 表3 典型值(单位 mg/kg): 残留物含量 20 → r = 5 残留物含量 50 → r = 6 残留物含量 75 → r = 8 残留物含量 100 → r = 9 11.3 再现性(R):不同实验室、不同操作者、不同仪器,对同一试样进行的试验,两个单一和独立试验结果之差不应超过表2计算值和表3典型值。 表2:R = 0.14X + 9.06(X 为两个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单位 mg/kg) 表3 典型值(单位 mg/kg): 残留物含量 20 → R = 12 残留物含量 50 → R = 16 残留物含量 75 → R = 20 残留物含量 100 → R = 23

引用文件

SH/T 0233 液化石油气采样法(规范性引用文件) 参考文献:ISO 4259 石油产品试验方法精密度数据的确定和应用;ISO 13757 液化石油气可溶性残留物测定 高温法;EN 15471 液化石油气可溶性残留物测定 高温称重法 附录 A(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与 EN 15470:2007 的章条编号对照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样品转移和蒸发设备 附录 C(资料性附录):气相色谱测试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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