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555-1992 石油产品赛波特颜色测定法(赛波特比色计法)
适用于石油产品赛波特颜色的测定(赛波特比色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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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石油产品赛波特颜色的测定(赛波特比色计法)。 注:深于赛波特颜色—16 号的石油产品可用 GB/T 6540 测定。 其他不适用范围:现有资料未提供。
方法原理
按照规定的方法调整试样的液柱高度,直至试样明显地浅于标准色板的颜色。无论试样颜色较深、可疑或匹配,均报告试样的上一个液柱高度所对应的赛波特颜色号。
主要仪器
赛波特比色计由试样管、标准色板玻璃管、光源、标准色板以及光学系统组成。详见附录 A 和图 A1。附录 A(补充件)主要内容: A1 赛波特比色计 A1.1 试样管:硼硅玻璃管或颜色特性相当的玻璃管,内径 16.5~17.5mm,外径 21.25~22.75mm;底部用厚 6.25mm 光学透明无伤纹和划痕的平板玻璃圆片封闭;从管底圆片上表面至管顶长度 508~510mm;安装在配有排液金属阀的金属套上;管子按 1/8in(3.2mm)刻分度,每 1in(25.4mm)刻一圆环,从 2in(50.8mm)线起往上刻数。注:派勒克斯玻璃适用,也可用质量相当玻璃;国内 GG17 号玻璃与其相当。 A1.2 试样管加热器:用于测试石油蜡,满足 A1.1 试样管规格,配有均匀分布于整个试样管的 60W 加热丝;既要保持蜡样液体状态又要便于读数。 A1.3 标准色板玻璃管:材质、颜色及内外径尺寸与试样管相同,长 483mm,两端开口,下端固定在金属套上;金属套光路中装有可拆卸的孔径 12mm 黑色金属光栏和放置标准色板的回转盘;组装后总长 516~518mm。 A1.4 玻璃管的颜色要求:试样管与标准色板玻璃管都是空的,或试样管中充满蒸馏水时,两者应看不出颜色差异(按第6章在仪器上比较)。 A1.5 管子装配:试样管、标准色板玻璃管垂直固定于对准光学目镜中心位置,用可拆卸的约 25mm 长隔膜金属帽罩在管子上端;金属帽隔膜小孔直径 14mm。 A1.6 光学观测仪:由棱镜和目视透镜组成,棱镜折射角与折射区相匹配;调整棱镜使通过管子的光线折射进入光度头,由目镜观测到圆形视场,视场一半被透过试样的光照亮,另一半被透过标准色板的光照亮,圆形视场应无畸变和视差。A1.6.2 可用接合器(图A3)使光线定向通过目镜中心,接合器为直径与目镜外径密合的金属套,长约 50mm,一端用中心孔径约 2.5mm 的金属膜片封闭。 A1.7 照明:用表面均匀镀光泽银的乳白色玻璃或透明玻璃反射镜,固定成合适角度,使强度相等的反射光成平行光线通过两根管子;也可使散射光从仪器底部直接射入管子。 A1.8 光源:采用人造日光为光源,使散射光射入管子,散射光应无眩光或阴影,排除其他所有外来光干扰。 A2 标准色板:见第4节。 A3 日光灯 A3.1 灯:额定功率 60W 乳白色民用照明灯泡,内表面磨光,色温约 2750K,光视效能约 13 lm/W;固定在配有半球型反射罩的标准插座上。 A3.2 反射罩:半球形,内表面用极细铝青铜粉末抛光,再用耐热青铜液均匀喷涂;抛光涂层应无选择性吸收,初始反射率在 65% 以上。 A3.3 日光滤色片:凸凹玻璃片,凹面经喷砂和酸洗表面硬化处理,与半球形反射罩开口密合以防尘。色度特性(用 1931 年 ICI 标准照明体 A 光源的光谱透射率计算时,光透射率 r 及色度坐标 X、Y、Z)应符合:r 0.107~0.160;X 0.314~0.330;Y 0.337~0.341;Z 0.329~0.349。A3.3.2 分光光度法检验:合格日光滤色片在波长 410nm 处透射率高于 60%,在波长 700nm 处透射率低于 10%,该区域透射率曲线为平滑曲线,不应有钴的特征吸收峰;合格日光滤色片在波长 570nm 处透射率高出 540nm 和 590nm 透射率连接直线部分不超过 3%,在波长 700nm 处透射率也不能超过任何短波长如 600nm 处 3%。
试剂与标准物质
蒸馏水(用于仪器校正,6.3;试样管充满蒸馏水比较颜色)。 丙酮或其他溶剂(用于清洗试样管、标准色板玻璃管及玻璃圆片,6.1)。 肥皂和水(用于清洗沉积物,6.1)。 多层定性滤纸(试样浑浊时过滤用,第7章)。 标准色板:圆形玻璃板,有整厚和半厚两种;色度特性(用 1931 年国际照明委员会 ICI 标准照明体 C 光源的光谱透射率计算时,光透射率 r 及色度坐标 X、Y、Z)应符合附录 A2 要求: 整厚标准色板:r 0.860~0.865;X 0.342~0.350;Y 0.367~0.378;Z 0.272~0.291 半厚标准色板:r 0.888~0.891;X 0.327~0.331;Y 0.344~0.350;Z 0.319~0.330 纯度、具体配制浓度:现有资料未提供。
关键条件
光源:人造日光(A1.8、A3)。 灯:60W 乳白色民用照明灯泡,色温约 2750K,光视效能约 13 lm/W(A3.1)。 石油蜡试样加热温度:高于其冻凝点 8~17°C(8.2.1)。 其他操作条件:现有资料未提供。
计算与结果
赛波特颜色定义:当透过试样液柱与标准色板观测对比时,测得与三种标准色板之一最接近时的液柱高度数值,按表1查出赛波特颜色号。赛波特颜色号规定为 -16(最深)~ +30(最浅)。 结果判定:当试样的颜色确认无疑地浅于标准色板时,记录试样的上一个液柱高度所对应的赛波特颜色号(8.1.3)。 计算公式:现有资料未提供。
质量控制
按下述规定判断试验结果的可靠性(95% 置信水平)。 9.1 重复性:同一操作者重复测定的两个结果之差,不应大于 1 个赛波特颜色号。 9.2 再现性:由不同实验室各自提出的两个结果之差,不应大于 2 个赛波特颜色号。
引用文件
GB/T 6540 石油产品颜色测定法 SH/T 0132 石油蜡冻凝点测定法 ASTM D 156—87 石油产品赛波特颜色标准试验法(赛波特比色计法)(等效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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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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