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2-1965 润滑脂水分测定法
适用于测定润滑脂的水含量,测定结果用重量百分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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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测定润滑脂的水含量,测定结果用重量百分数表示。 不适用:现有资料未提供。
方法原理
将一定量的试样与无水溶剂相混合,进行蒸馏测定其水分含量,并以重量百分数表示。
主要仪器
水分测定器:即 GB 260《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的仪器。 2.1.2 刮刀。 4.2 直形冷凝器(内壁预先用棉花擦干)。 4.3 电炉或其他加热器。 4.4 带橡皮头的玻璃棒。 工业天平(见 4.1)。
试剂与标准物质
浮石或未上釉的陶瓷片或一端封闭的玻璃毛细管:试验前必须烘干。 2.2.2 溶剂:初馏点不低于 90 °C、干点不高于 150 °C 的直馏汽油,须用无水氯化钙干燥,并在使用前过滤。 3.1 油酸或硬脂酸:三级纯。 3.2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
关键条件
加热:用电炉(或其他加热器)徐徐加热。 回流速度:回流开始后,沿冷凝器终端落入接受器中的冷凝液应保持为每秒钟 2~4 滴。 蒸馏时间:不应超过 1 小时。 仲裁试验时,冷却水的温度与室温的差数应控制在 5 °C 之内(注②)。 冷凝管上端应用棉花塞上,以免大气中水分在冷凝管内部凝结。
计算与结果
计算:试样中水分的重量 X(%)按下式计算: X = V × 100 / G 式中:V—接受器中水的体积,毫升;G—试样重量,克。 注:水在室温的密度可以视为 1,因此用水的毫升数作为水的克数。 判定:如接受器中水的数量少于 0.03 毫升时,则认为痕迹。
质量控制
重复测定两个结果间的差数,不应超过接受器为水占据部分上面的一个刻度。
引用文件
GB 260《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SY 2707(游离碱测定,以 NaOH% 表示) SYB 2704-59《润滑脂水分测定法》(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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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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