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3-1977 润滑脂机械杂质测定法(酸分解法)

适用于测定润滑脂中不溶于盐酸、石油醚(溶剂汽油或苯)、乙醇-苯混合液及蒸馏水的机械杂质含量。

证据说明:本页内容依据起源标物库内该标准原文整理(标注「〔待核〕」处为 〔原文不清〕),个别数值与现行状态请以标准原页和产品证书为准。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测定润滑脂中不溶于盐酸、石油醚(溶剂汽油或苯)、乙醇-苯混合液及蒸馏水的机械杂质含量。 也适用于测定特别加入润滑脂中而不溶于上述试剂的填充物含量。 不适用:现有资料未提供。

方法原理

用锥形烧瓶(或烧杯)称取试样,加入10%盐酸,加入石油醚(溶剂汽油或苯)。将锥形烧瓶装上回流冷凝管在水浴或电炉上加热(或将烧杯徐徐加热,但要沸腾,搅拌至皂块全部溶解,再加溶剂)使试样全部溶解。将溶解物徐徐倒入已知重量的微孔玻璃坩埚过滤。再用乙醇-苯混合液洗涤。最后用热蒸馏水洗涤沉淀物呈中性为止。烘干至恒重,此沉淀物即为机械杂质。

主要仪器

烧杯:250~400毫升。 2.2 锥形烧瓶:250毫升。 2.3 洗瓶。 2.4 微孔玻璃坩埚:孔径4.5~15微米。 2.5 刮刀。 2.6 吸滤瓶。 2.7 水流泵或真空泵。 2.8 回流冷凝管。 2.9 水浴或隐蔽炉丝电炉。 注:如无微孔玻璃坩埚时,可用古氏坩埚代替,仲裁试验时用微孔玻璃坩埚。

试剂与标准物质

盐酸:化学纯,配成10%的盐酸溶液。配制时,将235毫升盐酸与765毫升蒸馏水混合。 3.2 95%乙醇:化学纯。 3.3 苯:化学纯。 3.4 乙醇-苯混合液:用95%乙醇(化学纯)与苯(化学纯)按体积比1:4配成。 3.5 石油醚:60~90℃;或溶剂汽油:80~120℃。 其他:甲基橙(用于检查中性,见4.5);硫酸钡(用于新坩埚孔度鉴定,见4.5注②);铬酸洗液、2%盐酸水溶液(用于坩埚清洗,见4.5注①)。

关键条件

干燥温度:105~110℃。 干燥时间:至少1.5小时;重复干燥时间为30分钟。 冷却时间:30分钟(干燥器内)。 称量精度:称准至0.0002克(4.2、4.5)。 恒重判据:两次连续称量间的差数不超过0.0004克。 加热条件:烧杯法徐徐加热但不要加热到沸腾;锥形烧瓶法装回流冷凝管在水浴或电炉上加热至试样全部溶解。 过滤温度:混合液过滤困难时,应将混合物小心加热,趁热过滤。

计算与结果

试样的机械杂质含量 X(%)按下式计算: X = (G₁ − G₂) / G × 100 式中: G₁ — 带有沉淀物的微孔玻璃坩埚重量,克; G₂ — 无沉淀物的微孔玻璃坩埚重量,克; G — 试样重,克。 注:如用古氏坩埚测定机械杂质含量时,应当进行空白试验补正。 (说明:原文公式〔原文不清〕为“X=G-0i / 100 / G”,疑为排版错乱,按上下文及符号说明整理为上式,〔待核〕(〔原文不清〕)。)

质量控制

重复测定两个结果间的差数,不应超过0.025%。

公开关联商品

按公开目录中的方法号关联;未标年份不代表已确认适用此版本,具体适用性须核对产品证书。

暂无关联货,欢迎咨询具体用品与供货。

查看公开关联商品;无记录时显示“暂无关联货”

核验说明

〔待核〕和〔原文不清〕标明仍需核对标准原文的具体位置,并不表示已经核实。请勿将这些数值或步骤直接用于作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