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6540-1986 石油产品颜色测定法

本方法规定用目测法测定各种润滑油、煤油、柴油、石油蜡等石油产品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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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方法规定用目测法测定各种润滑油、煤油、柴油、石油蜡等石油产品的颜色。 不适用:现有资料未提供。

方法原理

将试样注入试样容器中,用一个标准光源从 0.5~8.0 值排列的颜色玻璃圆片进行比较,以相等的色号作为该试样的色号。如果试样颜色找不到确切匹配的颜色,而落在两个标准颜色之间,则报告两个颜色中较高的一个颜色。

主要仪器

比色仪:由光源、玻璃颜色标准板、带盖的试样容器和观察目镜组成(见附录 A)。 2.1.2 试样容器:透明无色玻璃的试样容器。仲裁试验用如图所示的玻璃试样杯(图 1 标准玻璃试样杯)。常规试验允许用内径 30~33.5 毫米、高 115~125 毫米的透明平底玻璃试管。 2.1.3 试样容器盖:可由任何适当材料制成,盖的内面是暗黑色,在 4.1 中记述的两个容器的盖子都要能完全防护外来光。 附录 A 比色仪(补充件): A.1 比色仪应有两个大小和形状相等的照亮面,其一为透过颜色标准比色板的照亮面,另一为透过试样的照亮面;两照亮面对称分布在垂直中线两边,水平方向最近部分分开距离对观察者眼睛的视角不小于 2 度,也不得大于 3.6 度;每个照亮面直径对视角至少 2.2 度的圆周,并能将照亮面扩展到任意大小和形状,只要在视野内没有分开距离对视角大于 10 度的两个光点。 A.2 人造光源:由温度 2856 开[尔文]的颜色灯、日光滤光玻璃和一个闪光的半透明乳白玻璃组成;组合元件光谱特性类似北窗光,提供照亮度 900100 米烛光(数值〔待核〕(〔原文不清〕))的半透明背景;照亮的半透明乳白玻璃背景应无闪光和阴影;光源须设计得对观察没有外来光干扰。 A.2 注①:比色仪要设计成为不用电源时,可利用北窗光,此时正对光前面不允许有带色物存在。 A.2 注②:合格日光滤光玻璃的分光光度试验表明在 410 nm 的辐射能透射比不少于 0.60,只有一个半将下降曲线(表述〔待核〕(〔原文不清〕)),到 700 nm 处透射比低于 0.10;曲线没有显著表征过量钴的峰;典型钴曲线在 570 nm 处有一个增大的透射比,它位于 540 nm 和 590 nm 两点透射比间所连的直线之上,还在 660 nm 以上有一个透射峰;合格滤光玻璃在 570 nm 处的透射比不得超出 540 nm 和 590 nm 两点透射连线的 0.03,而 700 nm 处的透射比也不得超过任何较短波长(如 660 nm)透射比的 0.03。 A.2.2 合格日光滤光片还应具有的特性:当用 1931 CIE 标准照明体 A 的光谱透射比数据计算时,颜色坐标和发光透射比 T[A] 的值如下:x 0.107~0.160;y 0.314~0.330;z 0.337~0.341;T[A] 0.329~0.349(原文表格 〔原文不清〕残缺,〔待核〕(〔原文不清〕))。 A.3 玻璃颜色标准比色板:表中规定了十六个玻璃颜色标准比色板;标准比色板的安装要能方便使用;玻璃颜色标准比色板的宽度不少于 14 毫米。 玻璃颜色标准比色板颜色坐标与发光透射比(CIE 标准光源 D65): 色号 0.5:x 0.462,y 0.473,z 0.065,T[A] 0.86±0.96(〔待核〕(〔原文不清〕)) 色号 1.0:x 0.489,y 0.475,z 0.036,T[A] 0.77±0.06 色号 1.5:x 0.521,y 0.464,z 0.015,T[A] 0.67±0.06 色号 2.0:x 0.552,y 0.442,z 0.006,T[A] 0.55±0.06 色号 2.5:x 0.582,y 0.416,z 0.002,T[A] 0.44±0.04 色号 3.0:x 0.611,y 0.388,z 0.001,T[A] 0.31±0.04 色号 3.5(原文“3.n”,〔待核〕(〔原文不清〕)):x 0.640,y 0.359,z 0.001,T[A] 0.22±0.04 色号 4.0:x 0.671,y 0.328,z 0.001,T[A] 0.152±0.022 色号 4.5:x 0.703,y 0.296,z 0.001,T[A] 0.109±0.016 色号 5.0:x 0.736,y 0.264,z 0.000,T[A] 0.081±0.012 色号 5.5:x 0.770,y 0.230,z 0.000,T[A] 0.058±0.010 色号 6.0:x 0.805,y 0.195,z 0.000,T[A] 0.040±0.008 色号 6.5:x 0.841,y 0.159,z 0.000,T[A] 0.026±0.006 色号 7.0:x 0.877,y 0.123,z 0.000,T[A] 0.016±0.004 色号 7.5:x 0.915,y 0.085,z 0.000,T[A] 0.0081±0.0116(〔待核〕(〔原文不清〕)) 色号 8.0:x 0.956,y 0.044,z 0.000,T[A] 0.0125±0.0006(〔待核〕(〔原文不清〕)) 注:颜色坐标的公差为 ±0.006。

试剂与标准物质

稀释剂:煤油,用于试验时稀释深色样品。要求煤油的颜色比在 1 升蒸馏水中溶解 4.8 毫克重铬酸钾配成的溶液颜色要浅。 其他试剂纯度、配制细节:现有资料未提供。

关键条件

光源:温度 2856 K 颜色灯 + 日光滤光玻璃 + 半透明乳白玻璃(见 A.2)。 观察方式:直接目测或用光学目镜同时观察试样和任一颜色标准比色板。 其他操作条件:现有资料未提供。

计算与结果

与试样颜色相同的标准玻璃比色板号作为试样颜色的色号。例如 3.0,7.3。 5.2 如果试样的颜色居于两个标准玻璃比色板之间,则报告较深的玻璃比色板号,并在色号前面加“小于”,例如:小于 3.0 号,小于 7.5 号。决不能报告为颜色深于给出的标准,例如:大于 2.5 号,大于 7.5 号,除非颜色比 8 号深,可报告为大于 8 号。 5.3 如果试样用煤油稀释,则在报告混合物颜色的色号后面加上“稀释”两字。 计算公式:现有资料未提供。

质量控制

用下列规定来判断试验结果的可靠性(95% 置信水平)。 6.1 重复性:同一操作者,同一台仪器,对同一个试样测定的两个结果色号之差不能大于 0.5 号。 6.2 再现性:两个实验室,对同一试样测定的两个结果,色号之差也不能大于 0.5 号。

引用文件

ASTM D1500-1982《石油产品颜色测定法》(附加说明中称等效采用;原文名称 〔原文不清〕作“石淮产录颜色识.定法”,〔待核〕(〔原文不清〕)) 其他引用文件:现有资料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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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说明

〔待核〕和〔原文不清〕标明仍需核对标准原文的具体位置,并不表示已经核实。请勿将这些数值或步骤直接用于作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