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H/T 0655-2015 凡士林稠环芳烃试验法
本标准规定了凡士林稠环芳烃的试验方法。
证据说明:本页内容依据起源标物库内该标准原文整理(标注「〔待核〕」处为 〔原文不清〕),个别数值与现行状态请以标准原页和产品证书为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凡士林稠环芳烃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白凡士林、黄凡士林产品。 不适用:现有资料未提供。
方法原理
将 1.0 g 样品溶于 50 mL 预先用二甲基亚砜处理过的正己烷中,经过两次 20 mL 二甲基亚砜萃取后,萃取液用 20 mL 正己烷反萃取,再用二甲基亚砜稀释至 50 mL 作为试液;用经二甲基亚砜处理的正己烷作参比,在 260 nm~420 nm 波长范围内测定试液的吸光度,最大吸光度与萘标准参比液在 278 nm 处的吸光度相比较来判断试样稠环芳烃试验是否通过。
主要仪器
分光光度计:波长范围为 250 nm~450 nm,波长精度为 ±1 nm,吸光度精度为 ±0.01,配光程 1 cm、4 cm 的石英吸收池。 5.2 天平:精度 0.1 mg。 5.3 梨形分液漏斗:100 mL、125 mL。 5.4 容量瓶:50 mL。 5.5 量筒:10 mL、20 mL。 注:磨口塞和旋塞不涂任何润滑脂(见 6 准备工作条目下)。
试剂与标准物质
二甲基亚砜:(警告:易燃,吸入有害。)光谱纯,清澈,水白色,含量 99.9%,熔点 18.5 °C,采用 1 cm 吸收池,以水作参比的吸光度曲线在 264 nm 处不超过 1.0,且在 420 nm 以下波长范围内无外来杂质峰。 4.2 正己烷:(警告:极易燃,吸入有害。)分析纯,沸程 67 °C~69 °C,用水作参比,在 260 nm~420 nm 内最小透过率为 97%。正己烷使用前须预先用二甲基亚砜处理,每次用正己烷 1/5 体积的二甲基亚砜振荡两次,静置,分离出正己烷待用。 4.3 萘:(警告:易燃,蒸气有害。)分析纯,白色晶体,熔点为 81 °C。(原文“81°”单位〔待核〕(〔原文不清〕)) 4.4 水:符合 GB/T 6682 中三级水要求。
计算与结果
判定规则(第 8 章 报告):若 260 nm~420 nm 波长内白、黄凡士林试液的最大吸光度不大于相应的萘标准参比液在 278 nm 处的吸光度,则报告试样的稠环芳烃试验“通过”;否则报告“未通过”。 计算公式:现有资料未提供。
引用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1.1—2009(据前言,本标准按照其给出的规则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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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说明
〔待核〕和〔原文不清〕标明仍需核对标准原文的具体位置,并不表示已经核实。请勿将这些数值或步骤直接用于作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