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0194-1992 添加剂和含添加剂油的活性硫测定法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添加剂和含添加剂油的活性硫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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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添加剂和含添加剂油的活性硫的方法;适用于添加剂和含添加剂油。 不适用:现有资料未提供。
方法原理
取 50g 试样(添加剂产品要稀释成一定浓度后再取样),在 149℃ 与铜粉(分两次加入,每次 5g,间隔 10min)反应 1h。试样与铜粉反应前后总硫含量之差即为活性硫含量,以质量百分数 [%(m/m)] 表示。
主要仪器
除 SH/T 0253 和 SH/T 0303 所用仪器外,还有下列仪器: 4.1.1 烧杯:高型、有嘴、耐热玻璃制成,200mL。 4.1.2 搅拌器:玻璃制成倒 T 字状,长、高、厚分别为 25mm × 6mm × 1mm 的叶片对称地安装在直径为 6mm 的杆上。 4.1.3 搅拌马达:应能保持转速为 500r/min±25r/min。 4.1.4 电炉:封闭式,200V,1kW。 4.1.5 水银接点温度计:0~200℃,分度值为 1 或 2℃。 4.1.6 温度计:0~200℃,分度值为 1℃。 4.1.7 电子继电器。 4.1.8 调压变压器。 4.1.9 托盘天平:感量为 0.1g。
试剂与标准物质
铜粉:化学纯,200 目(相当于颗粒线径 0.053mm)。 4.2.2 液体石蜡:化学纯,馏出温度大于 320℃。 4.2.3 白油:硫含量应小于 0.01%(m/m)[按 SH/T 0253 测定]。 4.2.4 脱脂棉。 稀释溶剂:液体石蜡或白油(见 5.1.1)。
关键条件
反应温度:149℃±3℃(5.3)。 搅拌转速:500r/min±25r/min(4.1.3)。 铜粉加入:分两次,每次 5g±0.2g,间隔 10min(5.4)。 反应时间:继续反应 1h±2min(5.4)。 升温控制:试样温度约达 100℃ 时调节变压器使温度缓慢上升;到 146℃ 时调节水银接点温度计使其稳定在 149℃±3℃(5.3)。
计算与结果
10%(m/m) 稀释浓度时,添加剂的活性硫 X₁[%(m/m)],按式(1)计算: X₁ = (S₁ − S₂) × 10 式中:S₁—反应前试样的总硫含量,%(m/m);S₂—反应后试样的总硫含量,%(m/m)。 6.1.2 其他稀释浓度时,添加剂的活性硫,以试样的活性硫来代表。试样的活性硫 X₂[%(m/m)],按式(2)计算: X₂ = S₃ − S₄ 式中:S₃—反应前试样的总硫含量,%(m/m);S₄—反应后试样的总硫含量,%(m/m)。 6.2 含添加剂油试样的活性硫 X₃[%(m/m)],按式(3)计算: X₃ = S₅ − S₆ 式中:S₅—反应前试样的总硫含量,%(m/m);S₆—反应后试样的总硫含量,%(m/m)。 注:公式中变量下标(S₁~S₆、X₁~X₃)依 〔原文不清〕原文辨识,部分符号原文模糊,〔待核〕(〔原文不清〕)。
质量控制
用下述规定判断试验结果的可靠性(95% 置信水平)。 7.1 重复性:同一操作者对同一试样重复测定的两个结果之差,不应超过其活性硫质量百分数算术平均值的 0.11 倍。 7.2 再现性:两个实验室对同一试样测定结果的差值,不应超过其活性硫质量百分数算术平均值的 0.243 倍。
引用文件
SH/T 0253 轻质石油产品中总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SH/T 0303 添加剂中硫含量测定法(电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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