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0267-1992 润滑油氢氧化钠抽出物的酸化试验法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润滑油。

证据说明:本页内容依据起源标物库内该标准原文整理(标注「〔待核〕」处为 〔原文不清〕),个别数值与现行状态请以标准原页和产品证书为准。

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润滑油。 用途:规定检查润滑油中杂质洗净程度的试验方法。 不适用:现有资料未提供。

方法原理

将试样中的杂质成为抽出物存在于碱性溶液中,当用盐酸将抽出物酸化时,杂质成为浑浊物质而析出。

主要仪器

玻璃试管:直径 30 mm ± 2 mm,高 250~300 mm;和直径 15 mm ± 1 mm,高 140~150 mm。 3.2 移液管:15~25 mL。 3.3 滴管。 3.4 水浴。 3.5 水银温度计:0~100 ℃(原文为“0~100七”,〔待核〕(〔原文不清〕))。

试剂与标准物质

氢氧化钠:化学纯,配成 6 g/L 溶液。配制时将 6 g 氢氧化钠溶解于 1 L 蒸馏水中制成;在此溶液加酸至呈酸性反应时,溶液须不浑浊。 注:氢氧化钠溶液必须很澄清。如果氢氧化钠溶液需要经滤纸过滤时,必须将最初滤出的 100~150 mL 滤液弃去。 4.2 盐酸:化学纯,密度为 1.18 g/mL。

关键条件

煮沸时间:3 min,同时剧烈摇动。 水浴温度:80 ℃。 静置要求:直至管内液层完全分离而且油层透明为止。 酸化观察时间:酸化后最初 1 min 内。 观察方式:在反射光线中,用视线垂直于管身轴心线,通过液层观察紧贴在试管后壁的汉语拼音字母。 判定字母:6 号、5 号汉语拼音字母。

计算与结果

如酸化的抽出物在最初 1 min 内对光观察时保持完全透明(在反射光线中观察时,管中允许呈现轻微的乳白色),则试样列为 1 级。 在反射光线中,用视线垂直于管身轴心线,并且在酸化后的最初 1 min 内,通过液层观察紧贴在试管后壁的两种汉语拼音字母。如果能够读出 6 号的汉语拼音字母,则试样列为 2 级。 如果只能读出 5 号的汉语拼音字母,则试样列为 3 级。 如果酸化的抽出液已浑浊到不能读出 5 号的汉语拼音字母,则试样列为 4 级。 计算公式:现有资料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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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说明

〔待核〕和〔原文不清〕标明仍需核对标准原文的具体位置,并不表示已经核实。请勿将这些数值或步骤直接用于作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