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0337-1992 润滑脂蒸发度测定法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润滑脂的蒸发度。

证据说明:本页内容依据起源标物库内该标准原文整理(标注「〔待核〕」处为 〔原文不清〕),个别数值与现行状态请以标准原页和产品证书为准。

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润滑脂的蒸发度。 不适用:现有资料未提供。

方法原理

将盛满厚 1 mm 润滑脂的蒸发皿,置于专门的恒温器内,在规定温度下保持 1 h(或按润滑脂产品标准所规定时间),测定其损失的质量。

主要仪器

恒温器(见图 1):由带有可移动的玻璃侧门 2、金属外壳 1、加热台 6 和电热器 5(加热器能使放在加热台上的钢饼及钢饼上的蒸发皿均匀地加热至 400 °C)组成。并带有手柄 8 和顶杆 7,借助弹簧 9 可以将钢饼 3 紧压于加热台 6 上。在恒温器外壳下部周围有圆孔 4,以保证空气自由进入恒温器内。 4.2 钢饼:直径 100 mm,厚度 10±0.2 mm,在钢饼上有插温度计用的凹穴,从钢饼的中心到穴孔的中心距离为 27 mm,凹穴的直径为 10 mm,深度 6.4±0.1 mm,在充满伍德合金的凹穴中插入温度计,钢饼应紧贴在加热台上,以便能均匀地受热。钢饼的表面粗糙度必须加工至 Rₐ 值为 0.4。 4.3 蒸发皿(见图 2):为一钢制小皿,皿底表面的粗糙度要加工到 Rₐ 值为 0.4,每个蒸发皿外表面按顺序打上号码。 4.4 温度调节器或变压器:用来调节加热台的温度。 4.5 水银温度计:0~360 °C。 4.6 干燥器。

试剂与标准物质

橡胶工业用溶剂油。 3.2 白瓷板。 3.3 伍德合金(铋:镉:锡:铅 = 4:1:1:2):熔点 65 °C。 纯度、具体配制方法:现有资料未提供。

关键条件

试验温度:按产品标准规定的温度(钢饼温度达到产品标准规定的温度后保持 5 min)。 保持时间:1 h(或按产品标准所规定的时间)。 加热器能力:能使钢饼及蒸发皿均匀加热至 400 °C。 称量精度:精确至 0.0002 g。

计算与结果

试样的蒸发度 X [%(m/m)] 按下式计算: X = (m₁ − m₂) / (m₁ − m₃) × 100 式中: m₁——试验前蒸发皿和试样的质量,g; m₂——试验后蒸发皿和试样的质量,g; m₃——蒸发皿的质量,g。 (注:原文 〔原文不清〕公式排版为「X=加 ×100 / m」一ms」,分子分母字符错乱,已按上下文与符号定义还原为上式,〔待核〕(〔原文不清〕)。)

质量控制

每个蒸发皿的试验结果与所有蒸发皿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之差数,不应超过 8%。 8.2 当蒸发度小于 5%(m/m)时,各蒸发皿的试验结果之差数不得超过 0.4%(绝对值)。

公开关联商品

按公开目录中的方法号关联;未标年份不代表已确认适用此版本,具体适用性须核对产品证书。

暂无关联货,欢迎咨询具体用品与供货。

查看公开关联商品;无记录时显示“暂无关联货”

核验说明

〔待核〕和〔原文不清〕标明仍需核对标准原文的具体位置,并不表示已经核实。请勿将这些数值或步骤直接用于作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