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0472-1992 合成航空润滑油中微量金属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法)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航空润滑油中微量金属含量的测定方法。
证据说明:本页内容依据起源标物库内该标准原文整理(标注「〔待核〕」处为 〔原文不清〕),个别数值与现行状态请以标准原页和产品证书为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成航空润滑油中微量金属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未使用过的合成航空润滑油中微量铜、铁、镁、镍、铬及银的测定。 不适用:现有资料未提供(仅明确适用于“未使用过的”合成航空润滑油)。
方法原理
用乙酸丁酯和冰乙酸的混合液做溶剂稀释样品,直接喷入空气-乙炔火焰中进行原子吸收光谱测定,用工作曲线法定量。
主要仪器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带有耐腐蚀可调式喷雾器,有标尺扩展(或浓度直读)和延长积分时间功能,备有铜、铁、镁、镍、铬及银空心阴极灯。采用空气-乙炔火焰。 4.2 天平:能准确称至 0.0001g 4.3 移液管:1,5mL 4.4 容量瓶:25,50,100mL 4.5 量筒:500mL 4.6 烧杯:25,50mL 4.7 试剂瓶:500mL
试剂与标准物质
### 4.1 试剂 3.1 氧化铜:高纯或光谱纯 3.2 三氧化二铁:高纯或光谱纯 3.3 氧化镁:高纯或光谱纯 3.4 三氧化二镍:高纯或光谱纯 3.5 金属铬:高纯或光谱纯 3.6 硝酸银:高纯或光谱纯 3.7 乙酸丁酯 3.8 冰乙酸 3.9 盐酸:优级纯 3.10 硝酸:优级纯 3.11 去离子水:其中允许的欲测金属含量以不影响测定为准 ### 4.2 标准溶液配制(5.1.1) 5.1.1.1 1000 μg/mL 铜标准溶液:称取在 120℃ 下烘 2h 并冷至室温的氧化铜 0.1252g 于烧杯中,加入 10mL 1:1 盐酸溶液,加热溶解,冷却后移入 100mL 容量瓶中,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5.1.1.2 1000 μg/mL 铁标准溶液:称取在 120℃ 下烘 2h 并冷至室温的三氧化二铁 0.1430g 于烧杯中,加入 10mL 1:1 盐酸溶液,加热溶解,冷却后移入 100mL 容量瓶中,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5.1.1.3 1000 μg/mL 镁标准溶液:称取 800℃ 下灼烧 2h 并冷至室温的氧化镁 0.1659g 于烧杯中,加入 10mL 1:1 盐酸溶液,加热溶解,冷却后移入 100mL 容量瓶中,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5.1.1.4 1000 μg/mL 镍标准溶液:称取在 120℃ 下烘 2h 并冷至室温的三氧化二镍 0.409g 于烧杯中,加入 3mL 1:1 硝酸溶液和 10mL 1:1 盐酸溶液,加热溶解,冷却后移入 100mL 容量瓶中,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称样量“0._4098”〔待核〕(〔原文不清〕)) 5.1.1.5 1000 μg/mL 铬标准溶液:称取 0.1000g 金属铬于烧杯中,加入 10mL 1:1 盐酸溶液,加热溶解,冷却后移入 100mL 容量瓶中,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5.1.1.6 1000 μg/mL 银标准溶液:称取 0.1575g 硝酸银溶解在 10mL 去离子水中,移入 100mL 棕色容量瓶中,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5.1.1.7 50 μg/mL 混合标准溶液:各取 1000 μg/mL 铜、铁、镁、镍、铬标准溶液 2.50mL 加入同一个 50mL 容量瓶中,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此溶液应现用现配制。 5.1.1.8 50 μg/mL 银标准溶液:取 1000 μg/mL 银标准溶液 2.50mL 于 50mL 容量瓶中,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摇匀。此溶液应现用现配制。 ### 4.3 混合溶剂配制(5.1.2) 在 500mL 量筒中量取 300mL 乙酸丁酯和 200mL 冰乙酸加入 500mL 试剂瓶中,摇匀。
关键条件
选择仪器条件:将含有欲测金属的、用混合溶剂配制的溶液(配制方法参见 5.2.1)喷入空气-乙炔火焰中,参考附录中火焰类型对各金属元素确立最佳燃助比,并选择测定各种金属元素的仪器参数(如灯电流、放大增益、狭缝宽度、灯高位置以及样品提升量),使仪器的记录系统在附录 A 所列出的测定波长下给出最大吸光度 A,并根据测定的含量范围选择适当的标尺扩展和积分时间,记录备用。 附录 A(补充件)操作条件: | 元素 | 波长(nm) | 火焰类型 | |---|---|---| | 铜 | 324.7 | 贫燃 | | 铁 | 248.2 | 贫燃 | | 镁 | 285.2 | 贫燃 | | 镍 | 232.0 | 贫燃 | | 铬 | 357.9 | 贫燃 | | 银 | 328.1 | 贫燃 |
计算与结果
按下式分别求出每克油中的金属含量 X(μg/g): X = C × V / m 式中: C — 处理后试料中含金属的浓度,μg/mL V — 处理后试料的体积,mL m — 试料的质量,g 6.2 报告:用平行测定两个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报告被测定的每一种金属的含量,以 μg/g 为单位,报告精确至 0.1 个单位。
质量控制
重复性:同一操作者重复测定两个结果之差,不应超过下列数值: | 元素名称 | 含量范围(μg/g) | 允许差数(μg/g) | |---|---|---| | 铜 | >0.2~10.0 | 0.2 | | 铁 | >0.5~10.0 | 0.8 | | 镁 | >0.2~10.0 | 0.4 | | 镍 | >0.2~10.0 | 0.4 | | 铬 | >0.5~10.0 | 0.7 | | 银 | >0.2~10.0 | 0.2 | 再现性:现有资料未提供
公开关联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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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说明
〔待核〕和〔原文不清〕标明仍需核对标准原文的具体位置,并不表示已经核实。请勿将这些数值或步骤直接用于作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