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0781-2005 乳化沥青与水混合性试验法

本标准规定乳化沥青与水混合后的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证据说明:本页内容依据起源标物库内该标准原文整理(标注「〔待核〕」处为 〔原文不清〕),个别数值与现行状态请以标准原页和产品证书为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乳化沥青与水混合后的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中裂型和慢裂型乳化沥青〔原文不清〕)。 1.3 本标准未涉及有使用的安全规定,标准使用者有责任在使用前制定合适的安全应用规程。

方法原理

原文「2 方法概要」节内容 〔原文不清〕严重缺失,仅可辨识「在21℃」「2h」「乳化沥青中」「检验」等字样,完整原理表述现有资料未提供(〔待核〕(〔原文不清〕))。

主要仪器

玻璃搅拌棒:1根。 4.2 容量为 500mL〔原文不清〕)。 4.3 量筒〔原文不清〕)。 4.4 容量为 50mL〔原文不清〕)。 4.5 温度计:0℃~50℃,分度值为 0.5℃〔原文不清〕)。 4.6 现有资料未提供(〔待核〕(〔原文不清〕))。

试剂与标准物质

蒸馏水:原文在 5.2 中出现「蒸馏水」,规格/纯度现有资料未提供。 4.1~4.6 各条目的具体名称与规格 〔原文不清〕缺失,现有资料未提供(〔待核〕(〔原文不清〕))。

关键条件

试验过程温度必须控制在 21℃~25℃ 之间(原文 5.2:「试验过程中温度必须控制在21~25℃间」,〔原文不清〕为「21 -2512問」,〔待核〕(〔原文不清〕))。 静置温度:21℃~25℃(原文 5.3)。 静置时间:2h(原文 5.3)。 搅拌速度:1 r/s(原文 5.2 〔原文不清〕为「1r/。的建度」,按上下文校读为 1 r/s,〔待核〕(〔原文不清〕))。 蒸馏水加入时间:在 1 分钟内缓慢加入(原文 5.2:「在一分钟内缓慢加入到乳化沥青中」,〔原文不清〕为「一分钟肉缓级加人」,〔待核〕(〔原文不清〕))。

计算与结果

定性判定(原文 6.1、6.2): 加水后的乳液中(原文 6.1 内容 〔原文不清〕缺失,〔待核〕(〔原文不清〕))。 若乳液中有可见的凝结沥青块,则判定该乳化沥青与水混合稳定性不合格〔原文不清〕);凝结的沥青块越多,则判定该乳化沥青与水混合稳定性越差。 无可见的凝结沥青块,则判定该乳化沥青与水混合稳定性合格〔原文不清〕)。 计算公式:现有资料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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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说明

〔待核〕和〔原文不清〕标明仍需核对标准原文的具体位置,并不表示已经核实。请勿将这些数值或步骤直接用于作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