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0177-1992 轻质石油产品芳香烃含量测定法(重量法)

适用于航空汽油、直馏汽油和喷气燃料等烯烃含量较低【小于10%(m/m)】的轻质石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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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航空汽油、直馏汽油和喷气燃料等烯烃含量较低【小于10%(m/m)】的轻质石油产品。 不适用:现有资料未提供明确不适用条款。

方法原理

根据石油产品中芳香烃、烯烃在室温下与硫酸起磺化作用的原理。用98.5%~99.0%(m/m)硫酸处理试样,抽出其中不饱和烃和芳香烃,按硫酸抽出烃的总量与不饱和烃含量的差来确定芳香烃的含量。

主要仪器

分液漏斗:100mL。 4.2 量筒:10、50mL。 4.3 滴定管:50mL。 4.4 锥形烧瓶:250mL。 4.5 洗瓶:500mL。 4.6 天平:感量为0.01g工业天平。 4.7 分析天平。 4.8 支架:带有金属环,供放置分液漏斗用。

试剂与标准物质

硫酸:化学纯。 5.2 发烟硫酸:化学纯。 5.3 氢氧化钠:化学纯,配成 c(NaOH)=0.5mol/L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 5.4 酚酞:配成10g/L酚酞-乙醇指示液。 6.1 98.5%~99.0%(m/m)硫酸的配制: 6.1.1 配制:将存有94%~?%(m/m)硫酸的瓶放入冰浴中预冷却,然后向瓶中加入定量的发烟硫酸,摇匀,静置3d后进行标定。(原文“94%一%%”疑为“94%~96%”之类,〔待核〕(〔原文不清〕)) 6.1.2 标定:用减量法称取0.5g(精确至±0.0002g)配制的硫酸溶液至装有50mL蒸馏水混合均匀,待冷却后加入2~3滴酚酞-乙醇指示液,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5.3)滴定至浅红色为终点。 6.1.3 硫酸含量 X₁[%(m/m)]按式(1)计算: X₁ = (0.04904 × V × c) / m 式中:0.04904—与1.00m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1.000mol/L]相当的以克表示的硫酸质量;c—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mol/L;V—滴定所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m—硫酸溶液的质量,g。 6.1.4 允许差数:重复测定两个结果之差,不应大于较小结果的0.5%。

关键条件

硫酸浓度:98.5%~99.0%(m/m)。 硫酸用量:30mL。 摇动时间:30min。 静置分层时间:1h。 滴定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浓度:0.5mol/L。 指示液:酚酞-乙醇指示液,加3滴(标定硫酸时加2~3滴)。

计算与结果

试样中芳香烃含量 X₂[%(m/m)]按式(3)计算: X₂ = [m₂ - (m₃ - m₁)] × 100 / m₂ - (I × M) / 254 式中:m₁—残存在试样及分液漏斗壁上的硫酸质量,g;m₂—硫酸处理前试样的质量,g;m₃—硫酸处理后试样的质量,g;I—按SH/T 0234测得的试样的碘值,或100g;254—碘的分子量;M—试样中不饱和烃的平均分子量(由下表查得)。 注:原文公式(3)〔原文不清〕存在噪声,公式形式〔待核〕(〔原文不清〕);“或100g”疑为“或100”之类,〔待核〕(〔原文不清〕)。 试样中不饱和烃的平均分子量 M 由下表查得(按试样的50%馏出温度,GB/T 255): 原文表格〔原文不清〕严重错乱,数值对应关系无法可靠还原,〔待核〕(〔原文不清〕)。原文可见的50%馏出温度数值包括:1、4、1、6、1、1、8、0、2、0、8、1、7、5、2、5、2、5、0、7、8、7、1、2、8、5、0、7、5、1、0、1、2、5、1、5、0 等,具体对应关系现有资料未提供可靠呈现。

质量控制

重复性:同一操作者重复测定的两个结果之差不应大于1%(m/m)。 再现性:现有资料未提供。

引用文件

GB/T 255 石油产品馏程测定法 SH/T 0234 轻质石油产品碘值和不饱和烃含量测定法(碘-乙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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