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0033-1990 石油焦真密度测定法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焦真密度的测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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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焦真密度的测定方法;适用于延迟石油焦(生焦)。 不适用:现有资料未提供。

方法原理

将煅烧过的、粉碎粒度不大于 0.1 mm 的石油焦试样置于密度瓶中,加入无水乙醇,根据试样质量及其排开无水乙醇的体积求出其真密度。

主要仪器

高温炉:箱式电阻炉,能保证在 2h 内加热至 1300±25℃,炉内膛尺寸应不小于 100mm×150mm×200mm。 5.2 恒温水浴:能恒温 20±0.1℃。 5.3 密度瓶:可以用 25 mL 容量瓶,带塞,瓶颈内径不大于 8 mm。 5.4 温度计:0~50℃,分度值为 0.1℃。 5.5 砂浴或水浴。 5.6 瓷坩埚:带盖,见图1。 5.7 机械粉碎机或瓷研钵。 5.8 筛:孔径 0.1mm(140目)。 5.9 长颈漏斗。 5.10 移液管:10mL。 5.11 分析天平:感量为 0.1mg。

试剂与标准物质

无水乙醇:分析纯。 蒸馏水:用于密度瓶容积测定(7.2)。 铬酸洗液:用于密度瓶洗涤(7.2.1)。 配制方法:现有资料未提供。

关键条件

煅烧温度:1300±25℃;保持时间:5h;停止加热后冷却至 100℃以下取出。 恒温水浴温度:20±0.1℃;恒温时间:20~30min。 煮沸条件:砂浴或水浴上煮沸 3min。 密度瓶容积(水值)测定频次:每三个月不得少于一次。 无水乙醇密度测定频次:对每批无水乙醇均需测定其密度。

计算与结果

石油焦的真密度 ρ(g/cm³)按式(3)计算: ρ = m₄ / [ V − (m₅ − m₃ − m₄) / ρ₁ ] 式中: m₃ — 盛有石油焦的密度瓶质量,g; m₄ — 石油焦试样质量(= m₃ − m),g; m₅ — 盛有石油焦和无水乙醇的密度瓶质量,g; V — 密度瓶容积,cm³; ρ₁ — 20℃时无水乙醇的密度,g/cm³。 (注:原文式(3)〔原文不清〕存在噪声,公式形式〔待核〕(〔原文不清〕)。)

质量控制

重复性:同一操作者重复测定的两个结果之差,不应大于 0.01g/cm³。

引用文件

SY 2871 石油焦检验法(编者注:现标准号 SH/T 0313,现标准名称 石油焦检验法) 参照采用:苏联国家标准 ГОСТ 22898-78《低硫石油焦技术条件》中 4.4 条《真密度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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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说明

〔待核〕和〔原文不清〕标明仍需核对标准原文的具体位置,并不表示已经核实。请勿将这些数值或步骤直接用于作业依据。